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02《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
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聘请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
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审议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的事项;
(九)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且不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
(十)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且不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
(十一)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且不超过 100 万元事项;
(十二)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且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事项;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总经理行使上述第(八)~(十三)项职权时,需要在总经理批准后 15 日内将相关事项报董事会备案。上述第(九)、(十二)项,如果交易产生的利润在0~50 万元的日常交易事项可以免除向董事会备案。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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