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0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
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北交所、保荐机构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
(五)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北交所监管问询;
(六)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
(七)《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董事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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