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6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上合示范区湘江路 78 号的不动产(鲁(2024)胶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9549 号)作为抵押物,抵押物抵押期限为六年,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4.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抵押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三)《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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