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西证券
关于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金额为-55,229,277.16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136,81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出现上述亏损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前期经营亏损累积金额较大。近年来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无法避免的出现了阶段性产品生产成本和营业收入倒挂现象,同时受整体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全行业大部分企业出现产品需求下降,另外公司新建项目在建成投产后未达到预期效益,从而导致公司合并经营口径出现亏损。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面对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努力开拓国
外非美市场的客户,针对国内市场对大规格石墨产品的需求加大,大幅提高大规格产品的生产比例增加附加值,另外公司制定灵活的生产任务计划,削减了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2024 年度公司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金额分别增长 79.01%和 78.15%,公司亏损大幅收窄。按照上述措施,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动相关策略的有效实施,努力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2024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如公司后续不能大额盈利弥补前期亏损,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规范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2024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办券商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山西证券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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