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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18:27:48 股吧网页版
海能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9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0《关于修订<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过
半数委员应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
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文件;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九条 公司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
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的,董事会应及时予以披露。

公司应在上述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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