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21:42:56 股吧网页版
微创光电: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微创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规章制度的情况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户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
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等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

5、现场核查情况 2025 年 8 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现场核查。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对公司
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易的核查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
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核査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原保荐代表人袁志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银河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汪寒子女士接替袁志
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银河证券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银河证券负责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王斌先生和汪寒子女士。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发送的《关

于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北证监管执行

函[2025]17 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