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4:《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属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廉洁”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配
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八条 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九条 内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
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内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严谨,
并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
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三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
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
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中介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决议落实以及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内审部及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业务流程,制定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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