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12:《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并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公司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同时兼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二)公司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三)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
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年终奖组成。
(一)基本工资: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按固定薪资每月发放;
(二)绩效工资:以分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任务书为考核基础,根据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年终奖:根据公司整体业绩达成和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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