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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普利退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400266 证券简称:R 普利 1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转债代码:404005 转债简称:普利退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国泰海通提供的资料。

国泰海通担任普利制药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并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担任普利制药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前债券简称“Z 普转退”,债券代码 123099;退市后债券简称为“普利退债”,债券代码 404005,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债券”或“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仅在担任普利制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的债券存续期限内,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与普利制药签订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要求履行各项职责及义务,勤勉尽责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若本次可转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前存在的相关事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及/或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潜在损失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方依法承担。

国泰海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泰海通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风险提示,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2025 年 5 月 30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 B+,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普利转退”信用等级维持为 B+,评级结果

有效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普利转退”存续期。2025 年 6 月 6 日,中证鹏

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对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跟

踪评级,原评级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止,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提前兑付回售部分本息的可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2026

年 2 月 9 日支付第五年利息,应于 2027 年 2 月 9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第六年利息。

若届时公司不能筹措足额资金用于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违约风险。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不能履职的风险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5]45 号),中国证监会对原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采取 8 年市场禁入措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相关岗位存在不能履职的风险。

3、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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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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