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超过5日了,没有通知债务人。要么法院没有收到破产申请,要么法院程序违法了
$东方3(SZ400264)$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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