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信科5是国资:大股东木有一点胆子现价赔钱卖掉、谁也担不起国资流失法律责任
2025-09-05 21:04:04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是国家机构依法对经营者、管理者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行为进行调查处置的监管机制,旨在通过查处低价转让、违规评估、滥用职权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采取责令纠正、追索损失等措施,并建立跨部门协作及廉洁自律制度。1998年1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布《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案件范围与责任追究标准,将查处流程规范化为受理核实、立案调查和追索处理三阶段,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查处工作由纪检委、信访办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同负责,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规履行监管职责。2005年后,多地出台试行办法细化查处机制,如浙江省规定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处理案件,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协作。现行制度强调举报保护与匿名受理,要求举报材料包含流失细节以提高效率,同时通过案件查处完善基础管理,形成法律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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