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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18:44:33 股吧网页版
同达5: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400220 证券简称:同达 5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在公司中,根据《公司法》 第十条 在公司中,根据《公司法》和
和《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 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活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要条件。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条件。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有机组成部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 机组成部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 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制、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公司应坚持 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公司应坚持和完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 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的成员和董事 合条件的党组织的成员和董事会、高级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可以交叉 管理层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党组织在公
任职。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政治核心作 司内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 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先听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 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将 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将党组织研究讨论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 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
据,并据此作出决策。 策。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此所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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