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 3”)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内控制度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是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3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生产经营 重大债务违约 是
5 诉讼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6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是
罚
7 处罚处理 其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 是
分)
8 信息披露 其他(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 是
告)
9 其他 公司股票分类转让方式变更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事项及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风险情况如下:
1、公司在客户信用调查、交易风险评估、销售业务、款项催收管理等环节
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与存货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方 面存大重大缺陷。
2、公司主营业务已几乎全部停滞。
3、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
4、公司债务均已逾期,总金额超 20 亿元。
5、公司未结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 18 亿元,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一直处于失
信被执行人状态。
6、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5〕89 号),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被处以 850 万元罚款。
7、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纪律处分事先告
知书》,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8、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前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9、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 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转让频次将变更为每周一次(每 星期五转让一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情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爱迪 3 存在生产经营停滞、公司及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要银行
账户被冻结、治理机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被行政处罚、无法按期披露定期 报告等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爱迪 3 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5〕89 号)
2、《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4]第 63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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