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400198 证券简称:R 搜特 1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转债代码:404002 转债简称:搜特退债 公告编号:2025-04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报名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7 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以(2024)
粤 19 破申 3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2024)粤 19 破 107 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搜于特集团的破产进程,保证债权人会议议事和决策效率,结合本案债权人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特发布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报名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债权人报名。
一、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与职权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
搜于特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决议通过关于设立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
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