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临 2025-47
证券代码:400122 证券简称:域潇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我们认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均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条款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发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给予每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3 万元/年的津贴,给予每位独立董事 5 万元/年的津贴。
我们认为:根据《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公司关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金额合规合理,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临 2025-47
我们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取消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符合公司的治理需求,能够继续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
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4,474,863.59 元。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转回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
五、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经核查,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临 2025-47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洪军、刘静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