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5:33:53 股吧网页版
域潇3: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44

证券代码:400122 证券简称:域潇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转回相应的减值损失。

经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4,474,863.59 元。

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测算,未经审计。

二、确认标准和方法

1、关于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告编号:2025-44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因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成本,故在其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4,474,863.59 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4,474,863.59 元,将增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
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营业利润 4,474,863.59 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转回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董事会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转回后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44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