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 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元锁、张超、王瑞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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