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公告编号:2025-08
证券代码:400118 证券简称:R 艾格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7 月 3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
于收到北京金融法院行政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就上述事项,公司相关提示如下:
公司起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案件系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骊悦金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股东 2022 年非法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及相关人员所提起。2024 年 3 月 28 日提交的《行政
起诉状》中公司加盖了公章(尾号:33070110000061,非法公章)及张强作为法定代表人加盖了人名章。
2022 年 9 月,公司股东即对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提起了民事诉讼;
该案件 2023 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024 年 8 月 30 日,收到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详见 2024 年 9 月 5 日《重大诉
讼进展公告》),上述股东大会被依法撤销。故在股东大会有效性存在争议且已多次开庭审理的情形下,张强等人依旧通过使用尾号 0061 号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聘请北京市砥德律师事务所袁昭、张琳两位律师对中国证监会提起诉讼,属于故意向法庭隐瞒代理身份存在争议的情形,在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后,张强等人应及时撤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向北京金融法院说明其无权代理的事实。
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骊悦金实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后,相关人员通过
公告编号:2025-08
伪造工商资料的方式变更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至今多数子公司的法人由失信被执行人员担任,已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相关人员变更了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 U 盾并赎回两只基金共计 4,500 余万元至今多次催促未归还。公司针对该事项已向监管层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提起了多起民事诉讼案件,目前上述案件已正式立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上述人员起诉中国证监会事项并不知情,亦未参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后续将继续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对公司代理权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部门反映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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