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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7 16:08:33 股吧网页版
航通3: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77.51%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
77.51%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2 月 8 日,经本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和 2024 年 2 月 26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聚焦通信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将持有的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乐)77.51%股权及债权协议转让给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航天)。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
有限责任公司 77.51%股权和债权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4-008)。沈阳新乐已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披
露的《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 77.51%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为临 2024-027)。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照协议第六条 6.1 款,沈阳新乐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简称过渡期)的亏损,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按照以下方式对应调整债权价格:基准日公司担保债权可优先偿付部分+(基准日未予以偿付的公司担保债权+公司普通债权)*(基准日可用于偿付普通债权的资产总额+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审计值)/(基准日未予偿付的担保债权+所有普通负债)。本公司与新风航天共同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沈阳新乐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过
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沈阳
新乐亏损为 61,320,826.81 元。按照协议第六条规定,标的债权的交易对价由

公告编号:2025-030

100,096,002.23 元调整为人民币 88,560,644.92 元。同时,新风航天已完成协
议 3.1.1 款中“第一期对价金额为总价款的 10%,为 10,009,600.22 元”款项的
支付,与调整后应付对价“标的债权的交易对价的 10%,为 8,856,064.49 元”存在差额,差额为 1,153,535.73 元,按照协议第 3.1.5 款规定“差额部分(评估基准日债权价格-调整后债权价格)在当期给付金额中扣减”,因此,在第二期对价金额中扣减该笔差额,即调整后的第二期对价金额为 43,126,786.73 元、第三期对价金额为债权总价款的 20%,为 17,712,128.98 元、第四期对价金额为债权总价款的 20%,为 17,712,128.98 元。

二、按照协议第七条 7.3 款“下列或有负债应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7.3.1 甲方、目标公司因交割日前已存在的情形违反适用法律法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承诺、行为,导致目标公司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要求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支出或负债”,2024 年,沈阳新乐收到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金和滞纳金。2024 年底,沈阳新乐向皇姑区税务局补缴土地使用税及对应滞纳金共 26,900,413.15 元(不含辉山区欠缴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承担 26,767,926.11 元。

三、调整后的第二期债权价款扣除应由本公司承担的税款和滞纳金后为
16,358,860.62 元,本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上述款项。

四、按照协议第一条 1.4 款“甲方给目标公司提供了 2.55 亿元银行贷款担
保,三方均已知晓并予以确认。乙方承诺股权和债权转让完成,且担保转移获得有权单位批准后,该 2.55 亿元的担保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或乙方有关单位承担。”截止至 2024 年底,公司对沈阳新乐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担保责任全部解除。

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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