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基本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白生物”)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出具的(2025)粤09破2号《公告》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2025)粤09破2号《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申报债权通知书》。
茂名中院于2024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电白生物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6月3日作出(2025)粤09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的联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更正后:
一、基本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白生物”)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出具的(2025)粤09破2号《公告》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
公告编号:2025-018
人出具的《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的公告》。
茂名中院于2024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电白生物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6月3日作出(2025)粤09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的联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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