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400080 证券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5-05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5-011),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5)川 71 执恢 12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
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
被执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欣达”)
案 由: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
二、(2025)川 71 执恢 12 号《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与被执行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成都瑞欣达、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一案中,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冻结第三人重庆捷尔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1,971,456 股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49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 股股份。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 2页
三、(2025)川 71 执恢 12 号《拍卖通知书》相关内容
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与被执行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成都瑞欣达、第三人重庆捷尔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中,经合议决定,拍卖第三人重庆捷尔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971,456 股股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6 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 股股份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权人: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评估价:2877.431 万元
起拍价:2014.2017 万元
保证金:200 万元
增价幅度:5 万元及其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无
拍卖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22 日
拍卖日期:2025 年 09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5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
外)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
具体拍卖情况详见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拍卖公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来的(2025)川 71 执恢 12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
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页 共 2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