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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8:27:57 股吧网页版
众和3: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剥离纺织板块低效资产,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纶印染”)拟与西安明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车辆、电子设备等闲置资产。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交易金额确定为 57,974,192.51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62,893,557.96 元,净资产为-833,697,383.42 元。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华纶印染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8,818,246.75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20%。

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出售持有的闲置
资产,资产对应账面价值为 84,669,817.96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8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资产出售事项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转让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西安明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6 号橡树街区 A 座 26 层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6 号橡树街区 A 座 26 层

注册资本:48,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企业投资管理咨询,工业、农业的项目投资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邵光明

控股股东:西安紫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邵光明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车辆、电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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