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驳回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宇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重庆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原母公司
公告编号:2025-062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余红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洋实业集团公司)诉被告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下称海洋实业总公司)、第三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下称厦港街道办)侵权责任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判令厦门市思明区沙坡尾 22-14 号、22-15 号、22-17 号征收补偿权益
9110608.39 元归原告所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海洋实业集团公司提起侵权诉讼,主张海洋实业总公司侵害其基于案涉拆迁补偿协议海洋实业集团公司应获得的案涉厦门市思明区沙坡尾 22-14 号、22-15 号22-17 号征收补偿权益 9110608.39 元。然根据在案查明事实及各方到庭陈述,
沙坡尾 22-14 号、22-15 号 22-17 号被征收对象为海洋实业总公司,拆迁补偿
协议当事人亦为海洋实业总公司,海洋实业集团公司诉求确认其对案涉征收补偿权益享有所有权,乃其主张案涉侵权责任的前提。鉴于海洋实业集团公司确认关于案涉补偿款的确权纠纷仍在另案诉讼的情况下,其主张本案侵权责任纠纷,不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思明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37787 元,由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编号:2025-062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将提起上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5)闽 0203 民初 18799 号民事判决书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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