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10-29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08-054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点30分,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号好世界广场1902室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参会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黄榆敏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承接印刷业务协议>的议案》; 与关联方广州日报社有关联关系的监事黄榆敏、李学锋、刘莺莺回避该议案表决,参与表决的监事同意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续签的《承接印刷业务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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