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10-29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08-053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号好世界广场1902室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实到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谢石松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乔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承接印刷业务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原签订的《承接印刷业务协议》于2008年11月到期,现拟与广州日报社续签协议。与关联方广州日报社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乔平先生、李湘南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余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乔平先生签署该项议案的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承接印刷业务协议>的公告》。
三、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见附件1);
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拟修订内容见附件2);
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开始,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7号白云宾馆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08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1:《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一、本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原为:"(九)审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现拟修改为:"(九)审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二、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原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拟修改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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