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2132 证券简称:中航成飞 公告编号:2025-061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未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 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 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有关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
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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