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3.711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11.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659.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07.55 万
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45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总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募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承诺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金额(不含利
息)
新能源产品研 79,949.29 13,563.71 13,563.71 0.00
发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 19,747.31 18,552.35 18,552.35 0.00
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9,569.45 9,136.18 9,136.18 0.00
项目
上述项目已按项目实际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并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 337060100100689688 662,611.98
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 41002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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