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泽润新能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2 号)同意注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6.695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0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867,565.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696,231.7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171,333.65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8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由“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里路东侧横五路南侧地块”变更为“金坛区直溪镇正圣路北侧、直里路东侧地块”,公司拟购买上述新地块,待与相关单位协商后签订土地受让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光伏组件通用
1 及智能接线盒 30,361.39 30,000.00 24,217.13
扩产项目
新能源汽车辅
2 助电源电池盒 16,268.99 16,000.00 13,000.00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 11,137.79 11,000.00 9,00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0.00
合计 72,768.17 72,000.00 46,217.13
(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拟对“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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