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联”)拟分别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序 申请人 授信 授信额度 授信 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方 用途
号 银行 (万元) 期限 (万元) 式
1 长联科技 兴业 ≤20,000 3 年 卢开平 8,000
银行 连带责 办理中短期流贷、开具
任保证 承兑汇票、开具信用
2 长联科技、 中信 ≤30,000 3 年 卢开平 20,000 担保 证、承兑汇票贴现等
惠州长联 银行
东莞 用于开具电子银行承兑
3 长联科技 农商 ≤6,000 3 年 无 汇票及汇票贴现
行
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贷款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2 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对该授信提供
签署相关协议和发生具体业务。经与中信银行沟通,公司可获得更高额度授信,故本次重新审议,且本次审议额度覆盖前次额度。
上述由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授权总经理卢开平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上述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卢开平先生,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53,500.00 万元(不含本次及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本年年初至今,除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卢开平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主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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