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总股本 90,215,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4,649,319.5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94,233,019.77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9,476,770.54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为 349,476,770.54 元。
(二)鉴于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以及公司的盈利状况、资金需求、投资计划等因素,在兼顾公司发展、股东合理回报以及长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半年度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0,215,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021,586.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2025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9,021,586.00 元(含税),
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60%。
(四)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66%、5.2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在《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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