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接受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以下简称“核查期间”或“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告重组事项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自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8月14日(注:新铝时代上市日为2024年10月25日,实际查询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新铝时代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自查期间买卖新铝时代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新铝时代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期间累计 期间累计 自查期末
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持股数量
(股) (股) (股)
1 李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25.2.21-2025.7.8 21,850 21,850 0
民
田必 交易对方、标的公
2 友 司副董事长兼副总 2025.3.26 5,550 0 5,550
经理
潘丹 交易对方梁允志
3 君 (标的公司董事兼 2025.6.16-2025.6.24 100 100 0
副总经理)之配偶
交易对方深圳嘉瀚
胡祥 投资合伙企业(有
4 明 限合伙)执行事务 2025.3.24-2025.7.18 133,900 133,300 600
合伙人、标的公司
监事
交易对方深圳嘉瀚
5 罗慧 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5.3.24-2025.3.31 3,000 3,000 0
琳 限合伙)有限合伙
人
交易对方深圳嘉瀚
6 罗育 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5.3.27-2025.3.31 1,000 1,000 0
辉 限合伙)有限合伙
人罗慧琳之父亲
7 胡佰 交易对方李琴之配 2025.3.24-2025.7.28 10,050 8,150 1,900
连 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8 计冬 (特殊普通合伙) 2025.4.11-2025.8.11 2,600 1,400 1,200
梅 北京分所经办人员
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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