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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21:02:19 股吧网页版
珂玛科技: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 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
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
营特点,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的设立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职权等依据《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 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内部审计
监督权,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配置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设内部审计部经理一名,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办公。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依
法履行职责, 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时, 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内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

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系。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一)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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