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修订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宁川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仍由骆铭民先生、沈建新先生、梁一桥先生组成,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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