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 8 号扬州惠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旭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77,922,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6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7,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22,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33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4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14%;反对 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6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876,300 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