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2.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对该事项无异议。
4. 公司本次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信息: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9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453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7)业务信息: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为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21 家,审计收费总额 2,645.00 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 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马云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北京兴华事务所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磊,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起开始在北京兴华事务所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根据北京兴华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时彦禄,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起开始在北京兴华事务所执业;最近 3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马云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三年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事由及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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