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太力技术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此
事 项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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