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正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石正兵先生提议在符合《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情况如下: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中期
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正常经营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455,366.19 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229,824.67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已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1,718,713.41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0,473,236.57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280,000 股。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8,280,000 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7,070,000.00 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实施时,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中期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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