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诺瓦星云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4.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6.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926.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53.5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73.21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 88,399.49 69,084.83
2 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技术中心 21,129.52 21,129.52
3 信息化体系升级建设 9,740.45 9,740.45
4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 8,548.41 8,548.41
合 计 127,817.88 108,503.2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473.21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1,969.99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2,5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8%。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股份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第一期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不含本数)。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已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实施完毕,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49,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成交总金额为14,987.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4,99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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