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宇股份”)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600.00 万元(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3,700.00 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578.5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21.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4]10789 号《验资报告》。
2025 年上半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996.39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
额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6,761.8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佛堂支行 33050167624300001399 150,622,378.56 -
中信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支行 8110801010802999226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2,670.9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支行 579901885210089 993,782.72 -
小 计 151,618,832.21
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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