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有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产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不得使用他人名义或账户。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单纯的套利交易。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额度及审批权限
第六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只允许进行与公司
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第八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审批流程:每年年底,由财务部会同销
售部根据下一年度汇率风险和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并进行相应的可行性分析及风险分析;提交财务总监审核,由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审批后,递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只能在股东会审批的总额内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若有
特殊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
第十条 成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由
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总监、财务部、销售部、内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
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 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 召开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会议,制定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听取
相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
3. 审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
原则和方针。
4. 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其他必要的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和销售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执行机
构,公司内审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财务部的职责为:
1. 研究外汇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分析人民币汇率变动趋
势,测算公司的外汇敞口,提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并报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审批。
2. 执行具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向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汇报
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3. 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档案管理。
4. 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销售部的职责为:
1. 了解国际市场行情,随时掌握汇率波动的信息。
2. 会同财务部对外汇收入进行预测。
第十五条 内审部的职责为:
1. 设置风险控制员,风险控制员负责监督和跟踪每笔交易执行情况。
2. 直接向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1.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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