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团队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以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业绩基数,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或/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 响的净利润增长率(B)
核年度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目标值 Bm 触发值 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10% 5% 10% 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5% 15% 15% 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40% 25% 20% 15%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B≧B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B) Bn≦B
B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
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例的规则
(3)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所有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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