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7 15:22:16 股吧网页版
2会计师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461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1-89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461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110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公司”、“发行人”、“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4.关于前次申报撤回

公开信息显示,发行人 2020 年 8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提交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后于 2020 年 11 月终止挂牌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请发行人:

(1)说明前次申报撤回的背景和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整改或消除,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的实质障碍。

(2)说明前次申报撤回后股东、行业政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产品类型、业务模式、资产和技术等变动情况,前次申报的所有公开信息披露信息与本次申
请文件和财务报告披露内容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如是,请详细列示说明。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前次申报撤回的背景和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整改或消除,是 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的实质障碍。

发行人曾于 2020 年 8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
“前次申报”),后于 2020 年 11 月提交了终止审查的申请,2020 年 12 月 4 日,
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发行人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一)发行人前次申报撤回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股转系统公告〔2019〕 1843 号,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精选层挂牌的企业需满 足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
行并进入精选层。

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

发行人前次申报的报告期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