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7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461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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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1-6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461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10095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公司”、“发行人”、“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 FOB 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如何
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海上漂”的情况,执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回复:
(1)发行人 FOB 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 FOB 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是以公司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向港口报关取得报关单并将货物搬运到车船或其他运输工具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以报关单和提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其他同类型业务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时点、确认依据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与其他以外销 FOB 业务模式为主的公司类似,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基本相同,具体比较如下:
证券简称 FOB 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和时点 收入确认依据
万得凯 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作为货物的风险转移时点 产品报关、提单
欧圣电气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报关单、提单
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并取得提单(运单)
民爆光电 公司在商品装船时确认收入实现,具体确认时点为报关 报关单
单据上记载的出口日期
东利机械 将产品报关出口,公司以取得提单确认收入 产品报关、提单
家联科技 将货物装船完毕并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后 报关单
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艾芬达 在货物已被搬运到车船或其他运输工具之上,产品出口 报关单、提单
报关并取得装运提单后确认收入
(2)FOB 业务模式下,由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指定承运人或者货代,卖方完成交货后,货物风险即转移至买方,卖方不承担“海上漂”的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规则以及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对于 FOB 业务模式下,一般由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指定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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