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3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8,328.1808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6.42%。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43 个,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85.6477 万股,
并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456.9431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7,942.5908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08.999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33.591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0%。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 179.51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179,425,90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3,540,726 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的股东王玥、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王启林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申报前 12 个月新增股东青岛比特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北京空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大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孜星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赢咸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时睿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旗泽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连界陶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大数领跃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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