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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01:03:0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中报披露前30日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中报披露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中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中报披露日为8月29日,也就是说7月31日到8月29日,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总工程师吴继伟、副总经理戚永义,是不能减持股份的,对不对?如果对,为什么上诉日期会出现在减持公告里?
达利凯普: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禁止减持的期限规定请参阅《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相关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已说明:“在拟减持时间区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请详细参阅相关公告。公司将督促股东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5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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