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其中董事郭宝华、杨之曙、沈维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
杨清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
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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