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560 证券简称:众捷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对《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同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等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原《苏州众捷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
若干管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
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
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
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
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
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本章程。 章程。
增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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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当具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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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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