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301558 证券简称:三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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