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通过电
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啸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且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5、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及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转为对其增资以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对其增资,有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及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