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调整三会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对《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系在浙江宏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 公司系在浙江宏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10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
037844316251。 13310037844316251。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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